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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域法院第廿八庭 #崔美霞區域法院暫委法官 #煽惑破壞檢測中心 #網上言論 #審訊 [4/10]

發表於 : 週二 12月 03, 2024 8:18 am
emily
#區域法院第廿八庭
#崔美霞區域法院暫委法官
#煽惑破壞檢測中心 #網上言論
#審訊 [4/10]

[上午進度]

👤梁(28)

控罪1:煽惑他人普通襲擊
被告被控於或約於2022年2月17日,在香港,非法煽惑其他人襲擊香港警務人員。

控罪2:煽惑他人刑事損壞
被告被控於或約於2022年2月22日,在香港,非法煽惑其他人無合法辯解摧毀或損壞屬於他人的財產,即在香港的社區檢測中心,意圖摧毀或損壞該財產或罔顧該財產是否會被摧毀破壞。

控罪3:煽惑他人有意圖而導致他人身體受嚴重傷害
被告被控於或約於2022年2月23日,在香港,意圖使香港警務署警務人員身體受嚴重傷害,而非法煽惑其他人非法及惡意導致該等香港警務人員的身體受嚴重傷害。

================

控方代表:#葉志康大律師
辯方代表:#黃志遠大律師

▪️特別事項
📌傳召PW3 14278 網絡安全及科技罪案調查科偵緝警員 董德榮(音)

▶️播錄影會面 - 辯方指被告狀態有異

辯方問有否覺被告提高聲線及語調加速,證人指感覺唔到。辯方再播,證人部分同意有字語加重聲線。辯方向證人確認被告重複所使用的突定詞語,即「就住」二字,證人認為此情況無特別。辯再舉例片中對答問會否認為被告機械式重複,缺乏思考,證人不同意,對所指被告的固執情況亦認為不關係。辯方指被告有固執改字眼情況,證人不同意。

辯指被告提出飲水要求時,語法與正常人有異,證人不同意。辯舉例被告會用過分正式字眼 - overly formal language,和自創字詞,證人不同意,但同意對答中曾不明白被告用詞,唯不同意該字異常。

辯從片中舉例指被告該用詞和古語有關,證人表示不知道;錯誤運用該些字眼則不同意。庭上睇片證人同意被告多次把「剛才」讀成「方才」,同意當時如聽此會再向對方確認字意,辯方指方才為古字。

證人同意被告曾有答案與問題不相關。辯從片中舉例指被告用詞古怪,證人不同意。

▶️無搜查令下搜查電話 - 證人指稱被告自願

- 證人同意3月8日截停被告當日攞被告手機無拎搜查令 ,只靠對方自願給予。
- 同意漏了在錄影會面中問被告是否願意參與會面,但不同意事前無問。
- 同意1159並不是同意書(1159即沒有搜查令下搜查電子裝置記錄書)。辯指1159是通知性質,當中無字眼問對方是否同意。證人不同意被告無自願俾警檢查手機,不同意無解釋俾被告聽1159。
- 辯方質疑警方2022年2.25申請搜查令搜屋,何不一併申請搜查令搜查手機。(3月8日拘捕)

法官指申請搜查令要先知手機型號,所以要先搜屋發現電子裝置,確認型號才申請相關搜查令。辯方指會跳去下一議題。
- 辯續問那3月8拘捕當日何不申請搜查令查手機,證人答因調查中。辯方指去到警署才申請搜查令,不就可免卻引起爭嗌。證人答被告一直同意予警檢查電話。

辯問有無記錄無搜查令下之搜查目的及範圍,證人答當時無做,只有1159 (即沒有搜查令下搜查電子裝置之記錄書)

▶️拘捕過程受壓  + 警誡程序之爭議

- 辯方問當日巴士站嘈嘛。證人答不嘈,自己和警2934 在被告住所樓下等,唔知其他警員位置,有警員負責督導角色。
- 證人不同意所指有人大叫警察咪郁,不同意自己和2934拖被告去後巷,澄清是自已同2934邀請被告去行人路旁邊。
- 不同意被告及後受驚及被警搶電話,不同意女警9997睇住被告手機高呼講:密碼密碼,不同意被告受驚及後予警方密碼。
- 辯方指證人問被告該account是否屬於對方,證人答無問過
- 不同意無對被告作警介。辯方問證人當叫被告拿取電話時有否作警介,證人答無。

辯問當時是否睇完被告電話才作警介,證人答睇完電話確認對方為目標才作警介。

辯方向證人確認事前已有被告資料。證人指
3.7日接手案件,有接收過準備錄影會面的文件。錄影會面是警2934拎水俾被告,自己和同2034帶被告去廁所。

辯方問既然早前已同2934溝通,亦有掌握目標人物資訊,那在巴士站知道被告為目標後,拎被告電話時何不作警介。證入答要確認對方telegram身份先。

辯質疑證人之前收到既資料顯示對方已是目標。證人答自己跟指示,由警-黎少良 (音)briefing,指要確認對方tg身份就可拘捕。

辯質疑會否不公,指睇左身份證已足夠,更何況被告不知你為何睇佢電話又唔知睇左乜。證人答係被告自願俾警方睇電話。

▶️拘捕過程受壓 + 拿取被告電話爭議

- 不同意在巴士站時警員9997攞証人記事册大叫:簽名簽命。不同意被告在被要求簽名時隨意寫上「i see it」
- 不同意有5警帶被告往暗角拎身份證,不同意黎sir話禁樣(拎id card)只係協助調查
- 辯方指及後有搜身,證人話當日現場無搜身,亦不同意被告有問點解搜身和警察有答要睇有無危險品。
- 同意後來警方私家車到達。不同意有一警講:你唔好亂嚟。不同意辯方指黎sir話:你到時唔好似電視禁講無野講(近意),及現場無宣稱要拘捕。
- 辯指被告電話無鎖。證人確認首次接觸被告電話係無鎖的。(按:辯方早前指係警方搶被告電話。被告手機本身是有密碼的)辯方指被告電話當時不是黑mon,證人不同意。
- 證人不同意被告在無選擇下供出電話密碼

▶️回到警署階段 + 被告有否清楚其權利 + 被告搵家人律師權利有否被警方無視 + 錄影會面情況

- 辯指到警署後有警察幫被告做快測,證人答無印像,不同意辯指被告唔識做後有警察罵被告:再唔識就幫你做。
- 辯方指在警署等快測時證人拎pol153直接要被告簽名,證人不同意,指自己有讀+被告明先簽。辯方指只係俾被告粗略睇,填哂供詞先叫被告簽,證人不同意

辯方指被告有向證人表示對方無警介自己,唯對方表示有係(巴士站)被告後面講但被告聽唔到。證人不同意亦不同意巴士站很嘈致聽唔到警介。

證人指被告稱在警署的「追認」情況下在警察記事冊寫「i see it」以敷衍警方要求,證人不同意係敷衍,亦不同意在被告敷衍寫上「i see it」後要求對方補回簽名。

- 證人同意錄影會面前無向被告作口頭警介,不同意首次口頭警介已是在錄影會面內
- 無印像被告有申請過(三次)致電家人同事
- 不同意被告有向2934要求致電家人,不同意2934回覆:你又唔係李嘉誠個仔。
- 不同意被告第二次要求致電其工作行政主任是向2934提出,並有告知2934其主仼的名及職位,望2934代為通報。
- 辯方指被告第三次要求致電是關於記起其直屬文書電話並請2934代通報,2934回覆被告叫佢寫低號碼,及後告知已成功聯絡,證人皆不同意,就被告指事後知道2934並無聯絡相關人士一事則表示不知道
- 辯方指警方拒絕被告搵律師要求。證人答錄影會面有問過被告。
- 不同意警察9997曾向被告講要等好耐律師先會到等的說話。
- 辯指警員33074有問被告打左幾針及對強積金對沖睇法,證人表示無印像
- 辯方指被告10分鐘再次要求搵律師,33074告知被告要幾萬蚊等說話來打發被告,證人不同意
- 有一桌上有被告facebook資料,有警表示淨係會問呢度禁多。證人皆不同意
- 不同意33074 及女警阻止被告捕搵律師之權利
- 不同意錄影會面中被告不適,不同意自己及33074 有發問不公,語速壓迫,重復。
- 同意被告錄影會面中多次表示無野講,辯方問何不問被告還想繼續與否。證人回答有責任繼續問所需問的問題。
- 辯方讀出自閉症徵狀,證人不同意錄影會面中被告字匯異常,語速變速,反而全程有眼神接觸,溝通好合邏輯,不同意當中有重復字句動作,無認為被告錄影會面中受精神患影響,有自閉症譜系障礙。不知拘捕後被告確診「間歇性暴怒症」
- 辯指被告想合作,快些離開警署。證人回覆如果佢合作就會答問題啦。
- 證人同意搜屋時父母不在家,冇檢取到電子產品。
- 同意15:00值班警開始拘留程序,不知道每一個鐘被告都會要求致電家人,不知道警方回覆被告話要請求警司批准。辯方指出被告見到另一值班警察,再次請求後成功致電父親,父母到達警署後給予被告口罩等物品,證人皆表示不知道。辯方續指原先的值班警員告訴被告今晚不能保釋,於是被告諗住瞓覺,後來兩名警員包括33074告知被告可以保釋並需要一萬蚊,證人表示皆不知道,解釋自己把被告交俾值班警後便不再知情。
- 不同意被告不自願口頭招認+錄影會面不公情況
- 辯指證人無向被告解釋羈留人士通知書pol 153及1159等,只解釋部份記事冊給被告,證人皆不同意
- 不同意被告在錄影會面中表現氣促

▶️辯方關注煽動罪訊息會否就前文後理一併作出截圖

- 證人確認有處理過其他煽動罪,辯方問就住截圖方面會否包括一同就住前文後理作出截圖,證人回答要視乎該平台,不同人不同做法,如牽涉太多訊息,人手或不夠處理。

辯舉例如果今日有煽動訊息,會否前後兩日作截圖,證人回覆要睇有冇罪行,如有,自己傾向不會如此截圖。辯方問是否一貫做法,證人解釋處理過2單煽惑案的調查。控方表示每人做法唔同,質疑其證據價值。

辯方問就住本案的4則涉案留言,如果由證人作出截圖,會對更多相關留言截取下來嗎,證人回覆要睇有否罪行。辯方追問如果該些涉案留言有相關回覆呢,證人重覆回覆要睇有冇罪行
- 證人不同意當要被告簽羈留人士通知書pol153時無問對方是否清楚其權利
- 辯方表示警察15776有檢查過手機,及向法庭拎搜查令。證人回覆不知道,並解釋只是本案的拘捕警員,而不是調查警員

🔹控方覆問
- 控問錄影會面中,被告表示不回答時是否只答我無野講,證人否認。
- 有冇覺得被告全部都唔想答。證人回覆被告只是部份選擇不回答。
- 控問證人在錄影會面中繼續調查(追問)的原因,證人解釋自己有責任,控問被告有否表示唔想繼續會面落去。(聽不到答咩)

📌下午會傳33074,1430續

💛感謝臨時直播員💛

Re: #區域法院第廿八庭 #崔美霞區域法院暫委法官 #煽惑破壞檢測中心 #網上言論 #審訊 [4/10]

發表於 : 週二 12月 03, 2024 8:21 am
emily
#區域法院第廿八庭
#崔美霞區域法院暫委法官
#煽惑破壞檢測中心 #網上言論
#審訊 [4/10]

[下午進度]

👤梁(28)

控罪1:煽惑他人普通襲擊
被告被控於或約於2022年2月17日,在香港,非法煽惑其他人襲擊香港警務人員。

控罪2:煽惑他人刑事損壞
被告被控於或約於2022年2月22日,在香港,非法煽惑其他人無合法辯解摧毀或損壞屬於他人的財產,即在香港的社區檢測中心,意圖摧毀或損壞該財產或罔顧該財產是否會被摧毀破壞。

控罪3:煽惑他人有意圖而導致他人身體受嚴重傷害
被告被控於或約於2022年2月23日,在香港,意圖使香港警務署警務人員身體受嚴重傷害,而非法煽惑其他人非法及惡意導致該等香港警務人員的身體受嚴重傷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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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方代表:#葉志康大律師
辯方代表:#黃志遠大律師

📌傳召PW4 33074警長 鄧衍平
1994年加入警隊,2019年加入網絡安全調查組 (CSCB)

🔸辯方盤問
PW4否認在錄影會面期間自己或其他警員有威嚇被告;錄影會面時除自己及14276外,還有警署警長2934及黎Sir。PW4負責帶隊拘捕行動。

PW4承認知道自閉症患者行為異於常人;自己並非醫生或精神科醫生;同意自閉症患者錄口供時,有人陪伴,對雙方都公平。

辯方表示兩個截圖為Facebook及Telegram帳戶,留言時間接近,內容相似:
20/10/2021 [B10-12] 截圖
[B10] Telegram截圖:蘋果日報中,一則有關疫苗的新聞
[B11-12] 與[B11]相似,但網絡連結不同。此圖是Facebook截圖,有顯示時間。
[錄影會面] 被告:如果係無關嘅事情,我無嘢講

辯方質疑為何在你錄影會面中,再問早前其他警員問過的相同問題,PW4辯稱擔心不夠詳盡;辯方再指PW4是否擔心被告不明白問題,PW4否認。PW4又否認覺得被告句子尾音提高聲量有問題;否認被告有溝通問題或異於常人。

辯方指出被告有些詞彙好奇怪, #崔美霞區域法院暫委法官 指被告在錄影會面中多次講「就住」,辯方問PW4被告講廿幾次「就住」有否覺得奇怪,PW4不同意。

🎥錄影會面
被告:就你加入咗「時長」問題,我無嘢講

辯方就被告講過「時長」PW4會否覺得奇怪,PW4推論為「時間長短」,辯方指出根據句子上文下理,非常怪異。

🎥錄影會面
被告:確切時間不可考,無從得知

辯方再指出被告提過「不可考」,PW4承認除被告人外,沒有聽過其他人講「不可考」。

🎥錄影會面
被告:就住電話事情,無嘢講
14278:電話密碼?
被告:無嘢講

辯方又指被告用「方才」屬奇怪,PW4推論為「剛才」,辯方公平指騰本寫「剛才」但自己聽到「方才」,讓PW4再聽。

PW4承認沒有聽過被告提及的「技術現狀」,雖然錄影會面中望住14278及被告,當時亦有聽到「技術現狀」,但當時覺得沒有問題。

至於被告人用「無彷返」,PW4指自己聽過但少用。

🎥錄影會面
被告:就住呢個緣由,我無嘢講

辯方指被告提及「緣由」,自己只係聽過期貨內的「原油」, #崔美霞區域法院暫委法官 則指每人接觸事物不同。

辯方再指出被告提及「來由」,PW4稱有人用,但同意講錯情況先用。

辯方又指出被告提及「聽聞之」,PW4指有聽過,但同意為中學讀的文言文。

辯方指出之前被告提及的詞彙皆為古文,PW4稱不知道。

至於「地理位置」,PW4表示好平常啫。

🎥錄影會面
被告:冇同人商量過⋯仲得到弊⋯

PW4同意沒有聽過有人用「仲得到弊」。

🎥錄影會面
14278:留言「邊個手足去炸一間核酸站,我比手足50萬」
被告:係我寫

辯方問PW4會否覺得被告加快速度有問題,PW4表示不覺得。

🎥錄影會面
被告:就住上面想講,強檢,唔單止針對599I/J。正如傳媒上見到檢測⋯

被告加快、提升語調,PW4覺得沒有問題。

🎥錄影會面
被告:無反應咁樣
14278:認識佢哋?
被告:無從得知!

被告句子尾音提升聲量,PW4又覺得無問題。

🎥錄影會面
被告:就住動機同意圖呢,我無嘢講

被告尾音提升聲量,PW4依然覺得無問題。

🎥錄影會面
被告:完全無商討過! 完全無收受利益!
被告尾段提升聲量,PW4繼續覺得沒有問題。

🎥錄影會面
14278:就住兩幅圖,有嘢想講?
被告:與本案無關嘅事,我無嘢講嘅!

辯方指出錄影會面中,被告回答古怪及機械式,PW4不同意;被告聲調提升亦覺得沒有問題。

辯方問及被告多次表示「我無嘢講」PW4有否覺得需要停止錄影會面,PW4指不會因為一句說話令之後問題問唔到,即使被告講 100次「我無嘢講」,你依然會繼續錄影會面,因為如果被告不想繼續會出聲。但PW4同意自己未曾問過被告是否想繼續。

🎥錄影會面
14278:依份一式兩份
被告:唔好意思,我可能想要飲水嗰啲要求

辯方問被告稱「我可能想要飲水嗰啲要求」是否古怪,PW4表示不覺得,但同意一般人會講「我想飲水」。

🎥錄影會面
14278:點解無緣無故留言消失?
33074:唔記得,唔知道,tg比人delete咗?
被告:我唔可以肯定,I am not sure

PW4不同意辯方指如果形容綠色,好少人講湖水綠。

關於另一警員盤問時,PW4打斷的原因,PW4指自己「想澄清啲嘢」。

🎥錄影會面
14278:呢個主要比你睇
被告:你對我說話係呢度
33074:被告,你話「因為時事說話⋯」,不如我咁講啦,「我哋話你做韭菜啦」

辯方問道PW4為何打斷呢?PW4又指「我想澄清啲嘢」。

辯方問PW4第一次知道由被告犯法為何時,PW4稱「早啲知」。
辯方表示2934知道後,轉介1C隊,2934負責截圖。2020年3月7日聲稱拘捕前,PW4參與接波。PW4自己沒有見過2934 作的截圖,不知道本案轉介自情報科。

PW4有見過[A1-A8],但不記得幾時見過及是否14278給予。

辯方: 你哋提及“佢而家派唔切截圖,截多少少?”
PW: 根據當時調查人員決定
辯方: 唔係你決定?
PW: 視乎情況而定

辯方: 之前你知道,有冇做過?
PW: 做咩?
辯方: 接波時間24/2/2020,大概?咁講。24/1/2020 - 8/3/2020,你有咩做過?
PW: 出file要簽名

辯方: 8/3/2020,邊個開始briefing?
PW: 警署警長黎少良(音)
辯方: 最高職級?
PW: 係
辯方: 2934, 3307, 14278, 9997女警,都有參與Briefing 細節? 你角色?
PW: 係。拘捕被告
辯方: 有冇分工?
PW: 14278負責調查
辯方: AO? Arrest Officer?
PW: 係。2934 冇角色,冇指派特定工作
辯方: 之前你提過,佢角色係截圖?
PW: 係
辯方: 9997角色?你呢?黎SIR呢?
PW: 9997女警冇特定角色,只係有需要時記錄。我同黎SIR,負責帶隊

辯方: 拘捕被告時,全部人落咗車?
PW: 咩意思?
辯方: 首次見到被告?
PW: 鯉魚門道,14278 截查佢
辯方: 當你見到被告,邊個企佢隔離?
PW: 唔記得
辯方: 近巴士站? 8點?
PW: 係。被告靠牆,大概8點
辯方: 好多人等緊巴士?
PW: 係
辯方: 巴士站上有蓋? 好多車流動?有上斜?
PW: 少少上斜
辯方: 巴士埋站有聲音,同意?
PW: 當然啦!

辯方: 黎Sir話被告係target? 有warrant?
PW: 係。有。
辯方: Briefing 話, 警察需要check電話?
PW: 如要資料,係

辯方: 現今手機,唔係淨係拎嚟打電話?好多個人資料?好多時有密碼?
PW: 係
辯方: 一定要密碼,先開到部機?
PW: 係
辯方: 想調查部手機?啱唔啱?
PW: 啱
辯方: 一般拘捕會警誡:“你所講會成為呈堂證供”,啱唔啱?檢取手機,預早需要討論?
PW: Briefing 無話一定要檢取手機
辯方: 檢取前會警誡?
PW: 視乎情況而定, 如被告需要。
辯方: 有何客觀基礎?
PW: 係,視乎情況。
辯方: 如要檢查手機內容,需進一步警誡?
PW: 未搵到證據,未必需要住。視乎當時人員
辯方: 手機有敏感資料,警誡會公道啲?
PW: 唔係
辯方: 只從執法者考慮,有否需要從被調查人士角度考慮?如不警誡,市民可不交手機?
PW: 唔想交就唔交,同警誡無關
辯方: 手機無搜查令下,資料被抄閱?期後交比下一位警察, 胡sir 15776?

辯方: 你知道被告係自閉症? 精神驚嚇下作供?
I: 唔知
辯方: 當時你唔知被告有精神問題?
PW: 係
辯方: 如果你知道被告係自閉症, 調查會唔同?
PW: 我唔知道。相似程序,但錄影會面會安排人陪同被告。不過,拘捕時唔會。
辯方: 補錄口供呢?
PW: 唔會

辯方: 白卡聽過未?會有其他安排?
PW: 係

辯方: 8/3/2020, 被告喺鯉魚門道巴士站等巴士。你哋大嗌 "警察咪郁!”?
PW: 唔同意
辯方: 你哋出示委任證?
PW: 我唔知道
辯方: 你拖行被告至行人通道?
法官: 點拖行?因為拖行涉及暴力成分。
辯方: 警方從被告右手中搶手提電話?
PW: 唔同意
辯方:2934 帶被告去行人道旁,女警睇住被告手機,高呼 “密碼!密碼!” ?
PW: 唔同意
辯方: 被告向警方透露密碼?
PW: 唔同意
辯方: 警方冇警誡?冇人話過拘捕被告?
PW: 唔同意

辯方: 女警高呼 “簽名!簽名!” ?
PW: 唔同意
辯方: 你哋5個警員帶被告去暗角,要求被告提供身份證? 搜查被告?
PW: 唔同意
辯方: 警方話 "你唔好亂嚟!” ?
PW: 唔同意
辯方: 之後上警車 / 警察私家車?
PW: 係

Re: #區域法院第廿八庭 #崔美霞區域法院暫委法官 #煽惑破壞檢測中心 #網上言論 #審訊 [4/10]

發表於 : 週二 12月 03, 2024 8:21 am
emily
辯方: 黎 sir同被告話: "到時唔好似電視劇咁,話’我無嘢講’ ” ?
PW: 唔同意

辯方: 被告要做快測? 當時係疫情
PW: 係
辯方: 你知唔知,被告唔知點做快測?
PW: 我唔知道
辯方: 你哋話“如果你再唔做,我幫你做”?
PW: 唔同意

辯方: 被告曾經3次要求打電話。頭2次被拒。第三次,警方話得,但最後無幫佢打電話。
PW: 唔同意

辯方: 被告曾經要求見律師,33074話"律師只係同你講’你無嘢講’,咁就幾萬啦” ?
PW: 唔同意
辯方: 你拎起張枱上面文件: “只係問你咁多嘢”?
PW: 唔同意

辯方: 之後被告有去會談室?
PW: 佢有去
辯方: 公道啲講。被告要求去廁所、飲水,警方有批准?
PW: 係
辯方: 被告體格不良?緊張?內心不安?
PW: 唔同意
辯方: 警方發問速度快?問題重覆?
PW: 唔同意
辯方: 被告講過"我無嘢講”,超過幾10次?
PW: 無數過

辯方: 你哋唔係普通問,係盤問?
PW: 有問佢
辯方: 好似迫緊供咁?
PW: 唔同意

[錄影會面] {被告: "就住認同與否,唔做任何回答…無嘢講”}
辯方: 之後繼續咁問,不斷追問,似迫供,同意?
PW: 唔同意

辯方: 調查初期,被告配合警方, 想快啲走,同意?
PW: 唔同意
辯方: 被告想食嘢?
PW: 唔知道
辯方: 被告家人唔知被告被捕? (辯方問咗2次)
PW: 唔知佢哋知唔知 (PW答咗2次)

辯方: 搜完返警署?
PW: 係
辯方: 值班警員拘留程序?
PW: 我唔知道
辯方: 每次被告要求打電話比家人,警方都話處理緊?
PW: 我唔知道
辯方: 被告喺警署食晚餐?
PW: 我唔知道
辯方: 被告最終打到電話比爸爸?
PW: 我唔知道
辯方: 警方話,被告今晚冇得保釋?
PW: 我唔知道
Di: 被告準備瞓覺?
PW: 我唔知道
辯方: 警方話,如果提供到HK$10000,被告可能有得保釋?
PW: 唔同意
辯方: 凌晨,被告爸爸帶錢以作保釋。最終,被告有得保釋?
PW: 最終被告有得保釋
辯方: 幾時?咩時間?
PW: 我唔知道, 無印象

辯方: 青山醫院報告中,你知道”自閉症保衛障礙“?
PW: 我唔知道
辯方: “奇怪說話語調,奇怪語調”,你有認知?
PW: 答唔到
辯方: 你覺得被告有呢啲徵狀?
PW: 我唔覺得佢係異常
辯方: “社交障礙:不察覺他人”, 你有認知?
PW: 我唔知道
辯方: 你覺得被告有呢啲徵狀?
PW: 唔同意
辯方: "重覆、刻版句式”,呢句你有冇認知?
PW: 冇認知

辯方: 你接觸咗被告幾耐?
PW: 14278 搜查被告
辯方: 警車? 警局?
PW: 係
辯方: 但係時間冇咁短,包括拒絕律師?
PW: 唔同意

辯方: 簡單嚟講,被告口頭招認,喺不自願、不公平下進行?
PW: 唔同意

辯方: 法官閣下, 接近尾聲。無論接觸被告幾耐 溝通方式同一般人唔同?
PW: 唔同意


🔹控方主問

控方: 被告拒絕回答部分問題?
PW: 係
控方: 被告拒絕回答全部問題?
PW: 唔係
控方: 你或警方,有否強迫被告答問題?
PW: 冇
控方: 被告有冇講過唔想繼續錄影會面?
PW: 冇

J: 辯方話 "盤問”, 當你調查,同盤問1個人,有分別?
PW: 冇
法官: 問問題=盤問, 盤問係盤問?盤問,係似大律師要人講出真相,宣誓後作出。以法庭角度,當時你係盤問,定係作出調查?
PW: 作出調查,無壓力。佢可以答,或者唔答,無迫過佢

PW 完成作供 (16:40)


辯方: 抱歉計算錯誤,今日問唔到另外2位證人
法官: 證人等,好過法庭冇證人。法律原則之外,有否法律爭議?
辯方: 重點在於,是否自願?有冇對被告公道?重點唔係有冇做。
法官: 截圖正當性。Mr Wong (辯方) 話交替控罪適合啲
辯方: [PP7 A5-A8]

法官: 聽日需要完成另外2位證人。以Skeleton 模式,準備事項比我。就住中斷陳情,是否需要案情? 就住截圖,本身有涉及手提電話?
辯方: 第一次,8/3/2020前, 截圖發生。
法官: 除了截圖,有其他證物唔應該呈堂?
辯方: 需要少少時間
法官: 你依賴證據支持/反對證據?就被告精神狀況。除了反對理由,截圖詳細啲。
辯方: 保錄口供,手機檢取
法官: 手機係獨自議題,橫跨2個,包埋檢取手提電話。如檢取不合法,影響之後呈堂性、有重疊性。明白時間短,但盡量詳細啲。point form 都得
辯方: 大概幾時?
法官: 盡快

辯方: 4個辯方證人,專家證人好快。
法官: 除專家證人作供,就佢哋所寫內容,控方唔反對?
控方: 唔反對
辯方: 介唔介紹睇辯方核對表?
辯方證人:
周家慧,臨床心理學家
周肇章,精神科醫生報告
最段嗰段有聲明,用[65B]呈堂
法官: court 初時情況。辯方每份獨立報告呈堂
[65B]情況,處理方式入報告,係控方睇法?
控方: 係, 係B,而非C

辯方: 周家慧下星期二有時間, 周肇章下星期有時間,兩位都準備好

辯方: Skeleton限期?
法官: 最好聽日,放Break前可討論。我明白倉猝,希望辯方明白

案件押後至明天09:30繼續。

💛感謝臨時直播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