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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聯案】鄒幸彤母盼公眾勿灰心 大家一定要好好生活 李卓人妻稱傷心:7年實在太重

發表於 : 週六 9月 12, 2026 4:47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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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聯案|鄒幸彤母盼公眾勿灰心 「大家一定要好好生活」 李卓人妻稱傷心:7年實在太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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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支聯會及其前主席李卓人、前副主席何俊仁和鄒幸彤被控串謀煽動顛覆國家政權案周五(11日)判刑,案件被列作「情節嚴重」,3 名被告最終被判監 5 年 2 個月至 7 年 3 個月不等。鄒幸彤的母親劉華珍表示今次審訊令六四事件載入法庭史冊,勉勵鄒幸彤的支持者不論身處香港還是外地也要好好生活,「我知道大家仲喺度」。李卓人的妻子鄧燕娥稱對判刑感傷心,「我哋知道有數以百萬計嘅市民係曾經入過維園,就算無入過都係支持入面嘅燭光」,認為判刑如同「對好多人嘅刑罰」,亦使香港言論自由蕩然無存(clearly no),會提出上訴。

案件 3 名指定法官李運騰、陳仲衡和黎婉姬頒佈判詞,把本案列作「情節嚴重」即最低刑期為 5 年,3 名被告量刑起點同為 7 年半,認罪的何俊仁先獲 22 個月刑期扣減,相當於總刑期的 24%,何俊仁和李卓人因長期擔任公職,額外獲 3 個月刑期扣減,另因本案多次押後,3 名被告皆獲 3 個月刑期扣減。計算所有扣減後,何俊仁被判囚 5 年 2 個月、李卓人被判囚 7 年、鄒幸彤被判囚 7 年 3 個月。

|被告具影響力成「情節嚴重」原因

法官在判詞同意辯方指本案不涉及暴力,涉案的「結束一黨專政」口號也沒有具體時間表或路線圖,惟基於案發時社會氣氛「動盪不安」,加上被告具動員力和影響力,於控罪涵蓋的 14 個月期間運用不同社交平台,向全港不同年齡層的人士從事涉案活動,被告亦在認為其主張有可能違反中國憲法和特區《基本法》下依然「一意孤行」,因此裁定案件「情節嚴重」,量刑下限為 5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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