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法院第七庭 #陳仲衡法官 #20200307爆炸 #審訊 [89 / 75+25]

回覆文章
emily
文章: 21106
註冊時間: 週五 6月 24, 2022 7:01 am

#高等法院第七庭 #陳仲衡法官 #20200307爆炸 #審訊 [89 / 75+25]

文章 emily »

#高等法院第七庭
#陳仲衡法官
#20200307爆炸 #審訊 [89 / 75+25]

D1何(36), D2李(25), D3吳(27), D4張(29)
D5楊(28), D6張(24), D7何(23), D8周(25)
🛑D1~D4 已還押逾59個月;D7 已還押逾35個月

控罪1:D1~D7 串謀對訂明標的的爆炸的禁制
控罪2:D1~D7 串謀導致相當可能會危害生命或財產的爆炸(控罪1 的交替控罪)
控罪3:D2 作出一項或一連串傾向並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的作為
控罪4:D8 企圖製造炸藥

--------------
🔹控方代表:外聘檢控官 #林芷瑩大律師 、#鄺潤雙大律師 、#雷明雋 高級檢控官 、#江華 檢控官

🔸辯方代表:
D1 #姚本成大律師,D2 #朱寶田大律師
D3 #梁耀煒大律師,D4 #張志輝大律師
D5 #陳偉彥大律師,D6 #林國輝大律師
D7 #郭憬憲大律師,D8 #麥健明大律師

========
[08:51] 開庭

▪️D3案情
📍繼續傳召 偵緝警員13556 周國豪(音) 作供

🔸辯方(D1)盤問
在檢取iPhone之後放入證物袋,在3月8日20:35 去到網絡安全及科技罪案調查科,交畀警長1617搜證,期間無放入防訊號干擾袋。

🔸辯方(D2)盤問
不同意辯方指證物A1(SN1741),銀色角的灰色行李篋,本來是裝有防毒面具和濾芯。

🔸辯方(D3)盤問
證人稱3月7日晚收到指示上503室調查,上去之前無人講過會有人先行制服D3,上到去見到CIB人員就知道。

✂️插贓嫁禍
🎥播放宏創方5樓長走廊的CCTV P1575,盡頭是502室門口的正面,右側是503室,播方4段時間:
3月6日 11:37:24~11:37:54、19:43:12~19:43:22
3月7日 07:33:47~07:34:00、10:24:09~10:24:24
均見到有人搬深色行李篋出入502室,指出有警方人員在3月8日凌晨之後,從502室搬出物品插贓嫁禍到503室(不同意)。

✂️遮蓋CCTV
證人知到5樓有CCTV,但唔記得當時有無留意,律師向證人建議:為避免其他見到插贓嫁禍或者其他警員的行為,證人係知道警方只係攞咗3月8日凌晨之前的CCTV片段(唔同意)。證人在入503室之前,知道為咗掩飾插贓嫁禍、干擾證物、不當行為,CIB人員在入503室之前故意用貼紙遮蓋CCTV(唔同意)。證人唔記得在幾時知道CCTV被貼紙遮蓋。

🎥播方503室門口的CCTV,在3月7日 23:38:04 有警員用貼紙遮蓋鏡頭,畫面無變過直至23:59:59 影片完結;睇完片段之後,證人都唔記得在幾時知道,只可以話在3月8日00:20之前。

證物SN1741 裝有八包思疑係爆炸品,隔離有另一個篋,律師指會諗到涉案人士係用行李篋儲存或者運送爆炸品,證人唔同意,因不是調查員,無參與前因後果,律師向證人建議:必然有呢個想法,證人回答應該有諗過,但唔記得幾時,無檢取另一個篋係因為檢查過,無發現與案有關物品。

✂️夾口供
在證人印象中,8235 係在3月7日23:55 前講過「搬個吉篋出去」,當時證人在503室外,到證人入到503室,8235交從D3身上檢取的證物時,個篋已經搬咗出去。律師指證人對此事無任何紀錄,點解會在五年後記得?證人解釋係在睇過影片和在盤問下勾起回憶。律師指係8235和證人夾口供(唔同意)。

證人不同意D3係被帶到殘廁內才進行搜身。

律師指證人唔能夠清楚肯定D3 見到證人做搜證,證人不同意,指在搜查時有回望D3 ,見到D3 係有望住證人,其他時間唔知。律師指這講法係大話(唔同意)。
陳官🗣️:正常搜查時望住證物,當時唔會見到D3,除非兩隻眼可以分開,所以你這個問題係荒謬。
律師指證人可以帶同D3在身邊搜證,證人話搜查B和C區時,D3就在證人旁邊,搜查A和D區時,D3係企在雪櫃和碌架床之間,所以D3一直在附近。
律師指D3企在雪櫃和碌架床之間,都唔會清楚睇到搜查每一件證物,應該帶D3 在身邊見證(唔同意)。無帶D3 在身邊係因為D3 在殘廁(唔同意)。係在庭上講大話(唔同意)。

[10:31~10:59] 小休
證人同意落警誡口供和見證搜證工作,兩樣都係好重要嘅程序,律師指係唔會同時進行兩項咁重要嘅程序(唔同意),指D3 無在同一時段進行兩個程序,因為警誡口供係在殘廁內進行(唔同意),當8235同D3 進行問答嘅時候,D3 係唔能夠睇到證人在503室做緊咩(同意),唔能夠睇到插贓嫁禍(唔同意)。

證人同意在拍攝相片時,8235和D3曾經離開過吧枱幾次,可以去走廊或者廁所,指出無合理理由在8235未完成警誡期間,要距地迴避(唔同意)。

律師先向證人確認口供的重要,可以作出修改,繼而指出口供提到好多細節,例如:拍攝照片的數量,有搜查毒品和爆炸品的警犬到場無發現,連狗的名字也有記錄,但無記錄同8235交替做警誡口供和搜證的時間,證人同意無記錄,但認為係不重要資訊;同意無寫8235在503室做警誡口供,認為這應該是8235的紀錄,證人的口供內容只會專注搜查工作。
指出無記錄向8235要求提供D3 做見證,證人唔同意,解釋在00:20有記項「在單位作出搜查,拍攝現場環境,可疑人士在現場見證」。律師指出無記錄係因為唔係咁樣發生(唔同意)。

503室單位內的廁所,面積約20呎,律師問用咗幾耐時間搜查廁所,證人記唔到用咗幾耐,分唔到每一區用咗幾耐,最多講到A和D區加埋唔超過一個鐘,B區和C區分別都係唔多過一個鐘,講唔到拍攝時,D3迴避咗幾耐。
律師指出503嘅廁所咁細,只係檢取咗兩個鐵兜和一個漏斗,搜查唔會超過2分鐘(唔同意),「只能講到唔超過一個鐘」,呢個說法係講大話(唔同意),在503內各區域講唔到用咗幾耐時間,只係唔超過一個鐘,原因係D3 無見證搜查,係講大話(唔同意)。

記事冊紀錄咗03:10搜完,03:10~03:15 帶D3去指出檢取位置,03:15~03:20 係D3閱讀內容和簽名,律師指無紀錄證人在兩點幾開始寫檢取的證物,係在庭上作出嚟(唔同意),指如果係準確紀錄,就唔會在主問時講:先寫內容後補上時間(唔同意),指出證人係同8235夾時間,目的係掩飾D3 無見證搜查工作(唔同意)。

在記事冊中,記錄完證物之後有一段聲明(證人唔同意係聲明,認為只係一段文字),律師稱有四個重點:以上證物在上址檢取,位置詳情by sketch ,D3 見證搜查,單位無損失或損毁。之後有D3 簽名,律師質疑當時sketch 都未畫,D3 如何確認?證人解釋sketch 係由證人做紀錄,唔需要D3 確認,寫呢句落記事冊目的係因為證物太多,無在記事冊寫出證物位置,所以寫by sketch;確認法官問現埸拍攝的照片也見到證物位置是正確,律師指出by sketch 係刻意誤導他人,覺得D3 同意證物草圖(唔同意);指出到當時D3 剛剛被打嚇氹,所以立即攞咗佢簽名確認(唔同意);指出在簽名後,補回遺漏咗嘅三件證物,指唔應該遺漏(同意,事實係遺忘咗)。

[12:25~12:52] 小休
三件遺漏咗嘅證物係寫在簽名之後,唔能夠證明在503室內檢取(唔同意),律師指應該刪除咗上一段,在最後寫多一次(同意咁樣做係更好)。

📎試鎖匙
律師唔係爭議D3 館有鎖匙,辯方說法鎖匙不是在3月7日23:55時在D3身上搵到,如果係嘅點解要等到3月8日05:51才試鎖匙,證人解釋係當時未諗到要咁做。

✂️律師指出辯方案情(除注明之外,證人係不同意):
在D6被帶離開503室後,8235 就帶D3去殘廁,證人留在503室(同意),在3月8日00:20 時證人無同D3 講開始做搜查,要D3 見證搜查,在D3不在現場下證人開始搜查和拍攝,稍後8235將一袋D3嘅個人財物交俾證人,證人間中有去殘廁盼情況,當證人進入殘廁時,見到D3 左手被鎖在馬桶旁邊牆上嘅扶手,D3 面向馬桶跪低,到05:51,證人到殘廁搵8235,帶D3 去503室試鎖匙,證人或者8235攞咗不是在D3身上搜出嚟嘅鎖匙開門,帶D3入503室,證人指向雪櫃後方,叫D3 睇吓收到啲咩,D3 行咗入503室,好快之後,證人就話「睇完未,睇完走啦」,無畀充足時間D3 睇吓搜出證物,無畀足夠時間去睇記事冊內容,就要求D3 簽名;當8235和D3在殘廁內,證人踎在8235旁邊。當時8235坐座膠箱上,證人向D3講「點啊,係咪好心寒啊?你有無份掟汽油彈,我自己都有啲朋友係黃絲,但佢哋唔會好似你咁囉」。3月8日 23:40~ 3月9日 00:13 請人在旺角警署幫D3 打手指模(同意),證人多次講說話揶揄D3 。

[13:21] 🔹控方覆問
🎥播放P1575 3月7日 23:40,警方人員在503室門口,證人指在3月7日 23:40 至3月8日整天都無入過502室,亦唔知道3月7日 23:40 之前,隔離單位有無警員入過去。

證人知道5樓有CCTV,但唔知道會影到咩範圍。

知道有爆炸品專家張立德到場,無俾個指示話要檢取另一個空嘅箧。

證人在現場拍攝,目的係對現場有準確紀錄。

在現場有對電話影相,拍攝Samsung電話的內容,iPhone未能解鎖,只係影咗Lock screen和SIM卡。共影咗113張相,38張現場環境,75張證物和電話內容,但唔記得詳細內容。

共畫咗兩張503室的草圖,一張係在03:20~04:00在現場畫,另一張有證物位置,係在3月8日 10:35~12:30返回警總辦公室畫,兩張草圖只有證人的簽名,確認無使用武力、威迫、利誘叫D3 簽名。

[13:43] 休庭,案件押後至下星期一(17/2) 08:45 續審。

========
直播員按:證人多次強警方對待被捕人嘅宗旨係唔會打嚇氹,即時引起公眾席有反應。
回覆文章

回到「法庭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