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條|犯國安罪 藝發局終身DQ 失被提名、委任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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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mil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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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冊時間: 週五 6月 24, 2022 7:01 am

23條|犯國安罪 藝發局終身DQ 失被提名、委任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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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條|犯國安罪 藝發局終身DQ 失被提名、委任權

立法會《維護國家安全條例草案》委員會會議連續第六日進入逐條審議工作。草案提及會修訂《香港藝術發展局條例》,任何危害國家安全的人士,都不會獲委任主席、副主席或成員,連提名資格都沒有。委員會主席廖長江問及,如被裁定觸犯危國安的罪行,沒資格被提名是否「終身」安排?有否設期限?廖李可期說,翻看其他條文有列明時限,但這條文沒有,故她「推斷」「應該是」終身。

選委會簡慧敏提到只寫「藝發局」擔心會「掛一漏萬」,她建議增設一條一般的「兜底條款」,任何公職人員都會自動喪失資格。保安局長鄧炳強稱已備悉,「會返去再睇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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