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安通緝者被追稅|被列指明潛逃者 能否授權稅務代表? 發言人:不就個別例子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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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dy0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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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冊時間: 週三 8月 30, 2023 3:25 pm

國安通緝者被追稅|被列指明潛逃者 能否授權稅務代表? 發言人:不就個別例子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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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安通緝者被追稅|被列指明潛逃者 能否授權稅務代表? 發言人:不就個別例子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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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流亡英國、被國安處懸紅百萬通緝、列為指明為潛逃者的前職工盟總幹事蒙兆達,今(23日)在社交媒體公開指,稅局追其補交七年前「欠付薪俸稅及利得稅」。他指稅局在 2018/19 年度,在其原有年薪外追加 40 萬收入,要求他補交 4.5 萬薪俸稅欠稅。蒙兆達指當時他只任職職工盟總幹事,並無其他收入、工資有糧單證明,質疑「稅局條數點得嚟?有乜證明?」

他接著指「最離奇嘅係,從來無做過生意嘅我,被安插咗一個商業登記號碼」,他被另外追加 2018/19 年 40 萬營商利潤,要求其補交 4 萬元利得稅。他指「咁大個仔都無做過生意,勢估唔到依家突然有咗個商業登記號碼,仲賺咗 40 萬連自己都唔知」,形容稅局追稅方法「真係好過去搶」,批評當局可以無中生有,「做法作為政治迫害嘅新手段,的確係非常富有創意。」

政府發言人回覆指,稅務局不能向任何未經授權人士透露個別個案的資料,亦不會評論個別個案。

指明潛逃者能否授權稅務代表? 發言人:不評論個別例子

記者亦向保安局查詢,蒙兆達為國安法被懸紅通緝人士、亦被列為指明潛逃者,《維護國家安全條例》第 90(2)(b) 及 90(3) 條、《刑事罪行條例》第 159G 章下,「企圖直接或間接處理屬於有關潛逃者或由有關潛逃者擁有或控制的資金或其他財務資產或經濟資源」將屬犯罪。在此情況下,被追稅的被指潛逃者會否喪失授權本地專業人士或稅務代表處理事宜的權利?當局下一步會如何跟進?

政府發言人回應指針對有關潛逃者採取的措施,目的是打擊、阻嚇、防止潛逃行為,以及促使潛逃者回港接受執法和司法程序。當局不會就個別例子作出評論或就個別人士的言論作回應,但指潛逃者「不要妄想潛逃離港就可以逃避刑責。」又指他們最終需為其危害國安罪行受法律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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