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今赤柱拘黃之鋒 起訴勾結外國勢力罪 下午提堂 押後至8月再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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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冊時間: 週三 10月 12, 2022 4:26 pm

警今赤柱拘黃之鋒 起訴勾結外國勢力罪 下午提堂 押後至8月再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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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今赤柱拘黃之鋒 起訴勾結外國勢力罪 下午提堂 押後至8月再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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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國安處今早在赤柱監獄拘捕正就初選案服刑的黃之鋒,指他在2020年7月至11月期間,連同羅冠聰等人請求外國制裁,涉嫌違反《香港國安法》第29(2)及(4)條「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以及「洗黑錢」罪。黃已被落案起訴一項「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案件同日下午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控方申請暫毋須答辯,將案件押後至8月8日再訊,以待警方作進一步調查。黃的代表律師沒有反對押後,也沒有保釋申請。國安法指定法官、總裁判官蘇惠德批准押後,並下令黃還柙候訊。

被告為黃之鋒(28歲,報稱為自僱人士),由懲教人員帶入被告欄應訊。他身穿藍色恤衫,手持筆記本和筆,聽到控罪後表示:「明白。」散庭後向旁聽席的友人揮手。

控罪指,2020年7月1日至同年11月23日期間(包括首尾兩日),在香港,與羅冠聰及其他身份不詳的人一同串謀,請求外國或者境外機構、組織、人員實施對香港特別行政區或者中華人民共和國進行制裁、封鎖或者採取其他敵對行動,及對香港特別行政區或者中央人民政府制定和執行法律、政策進行嚴重阻撓並可能造成嚴重後果。

黃之鋒涉組織及參與2020年民主派初選,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他在初選案中認罪,去年被判囚4年8個月。他自2020年起因6.21圍警總案還柙,原本預料在2027年1月出獄。

案件編號:WKCC2445/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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